1. 都市更新的同意書主要分為事業概要同意書及事業計畫同意書兩種,而都市更新具有階段性,若有建商一次拿多張同意書要求簽署時,簽署前應充分瞭解計畫內容後分別簽署。(同意書簽署範本詳本市都市更新處網站注意事項專區)
2. 若所有權人已將產權辦理信託,可由所有權人及信託機構同時簽名及蓋章,或僅由信託機構依信託契約本旨出具同意書。
政府基於公共利益、公共安全考量,針對範圍內公有土地達一定比率、或面積規模以上、或急須辦理更新之危險及老舊建物、或經診斷確有更新之必要卻缺乏市場誘因或資金技術協助類型地區,或是配合重大建設、策略性更新的地區,市府將優先主導採取公辦都更,幫助老舊社區脫胎換骨,改善環境品質。此時,藉由政府單位的適度介入,發揮公信力,為民眾把關,加速解決土地持分、換屋、拆遷、分配等複雜糾葛的難題,促使老舊社區早日脫胎換骨,達成都市更新目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