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配合《場地租借規則》全面修訂作業,並強化公共安全管理,即日起本中心場地租借事宜暫作以下調整:
一、凡涉及用火之活動,全面暫停受理場地租借申請。
二、「用火活動」係指使用瓦斯桶、瓦斯爐、炭火、電熱器具等產生明火或高溫之設備,或其他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之器材。
三、本措施為暫行性規定,俟規則修訂完成後,將另行公告恢復租借。
四、本中心將秉持「安全優先、秩序為本」原則,持續檢討並優化租借制度,以維護使用安全與公共利益。
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與配合。